附件1: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迁回原籍).docx附件2: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申请留校及迁往工作单位) (1).docx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留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留迁所需材料
1.申请留校:由本人提出申请,户籍可保留在校不超过两年,两年期满后应及时迁出。
2.迁回原籍:提供《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迁往工作单位: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迁往地址与报到证不符的,另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该单位能够接收户口的证明材料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接收户口的函。
4.研究生入学: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跨省户政通办:请先咨询迁往地派出所,如果可以办跨省通办,直接在迁往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以上1-4项均由学生本人到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户籍室(吉阳区抱坡路8号)办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汇总好的《2024届毕业生户口统计表(迁回原籍)》和《2024届毕业生户口统计表(申请留校及迁往工作单位)》电子版发至保卫处邮箱bwc@sanyau.edu.cn。
2.户口未在我校的毕业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3.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由学校保卫处收集汇总后送至派出所。
联系方式:
三亚学院保卫处户籍科:88351231
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88384046
附件:1.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迁回原籍)
2.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申请留校及迁往工作单位)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留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留迁所需材料
1.申请留校:由本人提出申请,户籍可保留在校不超过两年,两年期满后应及时迁出。
2.迁回原籍:提供《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迁往工作单位: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迁往地址与报到证不符的,另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该单位能够接收户口的证明材料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接收户口的函。
4.研究生入学: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跨省户政通办:请先咨询迁往地派出所,如果可以办跨省通办,直接在迁往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以上1-4项均由学生本人到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户籍室(吉阳区抱坡路8号)办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汇总好的《2024届毕业生户口统计表(迁回原籍)》和《2024届毕业生户口统计表(申请留校及迁往工作单位)》电子版发至保卫处邮箱bwc@sanyau.edu.cn。
2.户口未在我校的毕业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3.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由学校保卫处收集汇总后送至派出所。
联系方式:
三亚学院保卫处户籍科:88351231
三亚市荔枝沟派出所:88384046
附件:1.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迁回原籍)
2.2024年毕业生户口统计表(申请留校及迁往工作单位)
学生处 保卫处
2024年5月7日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