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精神,省防减救灾委决定于2025年6月10日12时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预报,热带低压已在南海中部海面生成,24小时内将加强为今年第1号台风,逐渐向海南岛东部沿海靠近,并可能于13日前后在海南岛东部沿海地区登陆(强热带风暴级到台风级)。受其影响,10日夜间至14日白天,本岛大部分市县累积雨量300-400毫米、局地500毫米。为做好热带低压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学校同步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学院、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防御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发展趋势,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预案,确保本单位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防风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必须切实按照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的防御工作,严禁麻痹大意,玩忽职守。
三、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在校师生防风防汛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在校师生要关好宿舍门窗,及时清理窗口阳台摆放物品,以免吹落伤人;各学院、各部门在岗人员须提前做好办公区、教室、实验室等区域防风防汛维护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及电源,避免设备财产、学生行李物品损坏。
四、各单位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尤其是学生处、校园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加强信息沟通,严禁出现手机关机、静音、振动等无法联系的情况。
五、校园管理部各科室要切实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校园安全及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有序进行。
六、各学院、各部门如发生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六长办。校园管理部应急值守联系电话:88386110。
特别提醒:请不要将机动车停在临时围挡旁、大树下,尽可能停放在空旷、排水良好的地方,以防不测。
六长办公室 校园管理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