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三亚市教育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海南省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亚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三亚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三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亚学院校园公共秩序与安全管理规定》《三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借鉴省内兄弟高校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电动车登记挂牌
    1.2024年11月15日15:00暂停办理校园电动车自行车预约登记挂牌工作。
    2.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已经通过办理途径预约的,可以正常办理。
    二、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管理
    1.各校门口门岗严禁未挂“双牌”车辆(三亚市号牌及校牌)进入学校。对于仍在校内的未挂“双牌”、超标、挂假牌、非法改装等不合规车辆,学校将集中拖移,逐步清理出校。
    2.对于仿造、转借、悬挂假牌、买卖校牌等行为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3.各类访客类电动自行车因未悬挂校牌,统一标准管理,禁止入校。
    三、其他说明
    目前我校校园电动自行车存量大且增速快,在社区、教学楼等关键场所、时间段经常拥堵严重甚至阻塞消防通道、医疗急救通道等重要安全通道,存在重大消防、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
    为最大程度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同时方便师生校内通行,学校将通过增加投放校内共享单车、数字化管理等措施不断优化校园安全工作。请广大师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师生支持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做好通知。
 



                 学生处  人事处  保卫处 后勤保障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