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校内部分路段拥堵、交通隐患较多、行车人安全意识不足等交通问题,须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
根据学校2021年4月6日发布的《三亚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校园内所有学生超标电动自行车校园牌照将到期,届时学校将采取措施对仍存放在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同时将禁止该类车辆入校。请各单位提前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请车主在截止时限前自行处置好该类车辆。此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二、规范校外车辆入校管理
校外车辆入校执行事前审批备案、“谁审批、谁负责”的方式,审批单位审慎审批校外车辆进校,并履行对进校人员校园文明交通(车辆规范行驶、停放)的提醒、告知义务,如被授权进校人员在校内出现违规行为且不配合校警管理时,审批单位需协助保卫处进行处理。
三、规范车辆通行管理
1.校园步行区域禁止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驶入。
2.车辆需按照正常交通规则行驶。禁止在校园内鸣笛、违规超车及超速行驶。夜间行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3.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行行人优先通行的原则,一切车辆应礼让行人。在教职工上下班和学生上下课时的人流高峰期,出入校园和在校园内行驶各类车辆应主动减速慢行或停车等候,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四、规范车辆停放及充电管理
1.所有车辆均应在指定停车位置有序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人行道、草坪、锈石路面、广场等禁停区域停放。
2.禁止在非充电区域给车辆充电,禁止各种“飞线”充电行为。
五、违规行为及处置
(一)常见违规行为
1.违反停放规定:违停、阻塞消防通道等;
2.违反行驶规定:超速、逆行、超载、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酒驾等;
3.违反充电规定:在非充电场所充电;
4.违反车牌管理规定:伪造和安装假牌、买卖假牌、利用虚假信息上牌;
5.违反其他规定:如私自改装车等。
(二)违规处置
1.对于违停的机动车:将进行原地锁车处理,由车主现场扫“二维码”下载填写《违停处置表》,并由所属部门出具相关材料后办理解锁。
2.对于违停的非机动车辆:均拖移到集中存放地点临时锁好,车主扫“二维码”下载填写《违停处置表》,并由所属部门出具相关材料,违规人需依据《三亚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交通志愿活动,并认定合格后办理解锁。
3.对于超速车辆:出现超速现场语音提示警告将记录在案,定期通报。严重者(超速频次过多或速度过快)将视情况采取车辆入校限制措施。
六、违规数据通报
(一)2023年2月至今车辆违停情况
分类 | 机动车违停 | 电动自行车违停 | 合计 | ||
人员 | 教职员工 | 其他人员 | 教职员工 | 学生 | |
辆次 | 71 | 27 | 63 | 568 | 729 |
部门分类 | 各学院 | 各部门 | 其他车辆 |
超速车辆(辆) | 473 | 239 | 145 |
辆超速次数(次)次 | 10973 | 5437 | 1328 |
均值(平均每辆车超速次数) | 23.20 | 22.75 | 9.16 |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