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校园管理部|Campus Management Department

关于南校区面包店出现“早产”面包事件的情况通报

全体师生:

2014514,经有关媒体反映,南校区面包店(以下简称“面包店”)存在销售“早产”面包事宜(511销售的部分蛋糕,产品标示生产日期为512),接到消息后,后勤保障处联合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有关媒体一起到现场进行了严格排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媒体反映的存在销售“早产”面包事宜属实。

二、所售产品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违反双方签订的《三亚学院服务用房租赁经营合同书》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学校社会信誉和公共形象。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决定自2014515日起正式与面包店解除合同关系,并根据合同约定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57,后勤保障处已组织全校餐饮档口召开三亚学院2014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各档口法人签订责任书。“早产”面包事件的出现,说明后勤保障处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下一步将查找漏洞、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后勤保障处已于515日上午召开校内面包店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要求各商铺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的安全生产与经营,并从516日起对全校商铺档口展开专项检查。

欢迎广大教职工参与监督,举报电话:88386851 88386667

特此通报。

 

校园管理部

                                      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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